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信息系统的上线、变更、下线管理流程,保障信息系统稳定运行,防范因系统变更、上线或下线操作导致的安全风险和业务中断,根据国家及教育行业相关规定,结合我院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院所有信息系统,包括业务系统、网站平台、应用系统、服务器、数据库等的上线、配置变更、功能升级、版本更新、系统下线等相关活动。
第三条 信息系统上线、变更、下线管理遵循“安全可控、流程规范、风险评估、测试验证、全程留痕”的原则。
第二章 信息系统上线管理
第四条 新系统上线前,须履行以下流程:
1.立项申请:业务部门提交系统建设或采购申请,明确建设目的、功能需求、安全要求和责任部门;
2.安全评估:信息中心对系统进行安全评估,包括漏洞扫描、配置检查、合规性审查;
3.测试验证:在测试环境中对系统进行功能测试、性能测试、兼容性测试和安全测试,确保系统稳定可靠;
4.审批备案:测试通过后,业务部门填写《信息系统上线申请表》,经信息中心审核、分管院领导审批后,方可上线;
5.上线部署:由信息中心和业务部门配合,在指定时段(低峰期)进行上线部署,做好数据备份和回滚预案;
6.运行监控:上线后72小时内对系统运行状态进行重点监控,发现问题及时处置。
第五条 严禁未经审批的系统上线运行,严禁直接在生产环境部署未测试的系统。
第三章 信息系统变更管理
第六条 信息系统变更包括功能升级、版本更新、配置修改、补丁安装、权限调整等,须履行以下流程:
1.变更申请:业务部门或运维人员填写《信息系统变更申请表》,说明变更内容、目的、时间、影响范围和风险评估;
2.变更审批:信息中心审核变更方案,评估风险,重大变更须报分管院领导审批;
3.测试验证:在测试环境中对变更内容进行测试,验证功能和兼容性,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实施;
4.变更实施:选择业务低峰时段实施变更,实施前做好数据备份和回滚方案;
5.效果验证:变更完成后,对系统功能、性能和安全性进行验证,确认变更生效;
6.记录归档:变更过程、测试结果、实施情况和验证结果须记录归档,留存不少于1年。
第七条 紧急变更(如漏洞修复、故障处置)可简化审批流程,但事后须补全申请和记录。
第四章 信息系统下线管理
第八条 信息系统下线包括系统停用、迁移、升级替换等,须履行以下流程:
1.下线申请:业务部门提交《信息系统下线申请表》,说明下线原因、时间、数据处理方案和业务替代方案;
2.审批备案:信息中心审核数据处理方案和业务连续性措施,报分管院领导审批;
3.数据备份:下线前对系统数据进行全量备份,确保数据可恢复;
4.通知发布:提前告知相关用户系统下线时间和业务替代方式,避免影响正常工作;
5.系统下线:按计划实施系统下线,关闭服务、回收资源、删除敏感配置;
6.数据处理:按规定对备份数据进行保管、归档或销毁,确保数据安全;
7.记录归档:下线申请、审批文件、备份记录、处置情况须归档留存。
第九条 严禁未经审批的系统下线,严禁下线后数据未妥善处理导致泄漏或丢失。
第五章 责任与监督
第十条 业务部门为信息系统上线、变更、下线工作的责任部门,信息中心负责技术审核、测试验证和实施监督。
第十一条 对未按本制度流程执行,导致系统故障、业务中断或安全事件的,将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。
第六章 附则
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,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信息中心
